為了考上好初中,
我從小學四年級就開始補習,
每天下課由導師輔導二小時 ,
我的成績都是班上前三名,
老師說我考上前三志願沒問題。
五年級時,
教育部突然宣佈要將初中改為國中,
取消聯招改依學區分配學校,
這對成績好的我是個打擊,
就像武藝高強的人失去擂臺一樣,
很多盼望我們光宗耀祖的家長都忿忿不平,
紛紛尋找後門方案。
老媽找上在基隆某國小任職的阿舅,
阿舅幫我將戶口遷入市區舊識,
於是五年級我就離鄉背井,
獨自寄居在田寮港大阿姨的家,
姨丈家是間三角窗二層平房,
樓下臨街面開了間雜貨店。
都市的學校果然競爭激烈,
班上幹部每次月考後要調整一次,
第一名班長第二名副班長,
第三名到第六名股長,
第六名到第十名排長,
擠進前十名就是好學生,
擔任幹部走路都有風。
鄉下來的新同學?
同學們好像對我沒什興趣,
直到我第一次月考攻下風紀股長大位,
老師和同學才感覺我的存在,
班上的月考成績排名很固定,
我考不過班長和副班長,
但穩坐天下第三風紀股長大位。
風紀股長位高權大,
我每天都要提早上學監督風紀,
同學遲到一分鐘罰一塊,
午睡睜開眼睛罰一塊,
說話罰二塊,
要上廁所需要我允許,
桌椅沒對齊也要罰錢。
我將罰款放在一個小鐵盒子裡,
走路時聽書包裡傳來的叮咚聲,
心中充滿了成就感,
回大阿姨家我會倒出來反覆算幾次,
與小本子的帳核對無誤後,
才下樓去吃飯洗澡。
阿美忙家事的時候,
店裡的生意便由我照顧,
原木櫃檯上有二個長方孔,
一個投紙鈔一個投硬幣,
只有大阿姨有鎖匙,
她要用錢的時候就打開來取,
但沒有記帳的習慣。
有一天我放學回家,
大阿姨嚴厲的要我把書包裡的錢交出來,
因阿美說那是我看店的時候偷的,
任我怎麼解釋,
她們就是一口咬定我是小偷,
倔強的我是不會屈服的,
任她們如何逼問,
我就是不承認也不交錢。
隔天阿姨把老媽找來,
姐妹大吵了一架後就不了了之,
但在我小小的心靈上,
卻留下一個難忘的傷痕,
每次到基隆就會想起這件舊事,
但願寫完這篇筆記後就放下吧~~
圖:攝於基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