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斯福路有棟37年的老樓,
12層雙拼共24戶,
電梯老舊時常困人,
由於沒有經費汰舊換新,
住戶都苦不堪言~~
大樓主委一年一任輪流做,
這年輪到12樓的74歲阿伯,
等了24年才當上主委,
阿伯決定有生之年要有所作為,
他找來五家電梯公司議比價,
慎重選了報價120萬這家,
估計每戶攤個5萬應不難,
老鄰居一定會感動到流涕~~
他向里長借了里民活動中心,
十天前就親自挨家送開會通知,
七天前再打電話一一邀請,
三天前又打電話一一確認,
開會當天他從12樓走下來,
挨家挨戶按門鈴押人,
終於促成24戶全員到齊~~
阿伯龍心大喜,
以為大家必然鼓掌通過本案,
誰知1樓住戶表態了:
「我們1樓店舖朝外~~」
「根本不會用到電梯~~」
「所以不應該參與分攤吧~~」
2樓住戶說:
「我們響應地球節能減碳走樓梯~~」
「所以也不用分攤吧~~」
3樓4樓立馬一同表態跟進,
5樓的黑道大哥抓狂了:
「你們不願分攤的都算我的~~」
「如果偷搭電梯被我抓到~~」
「小心我斷你們手腳~~」
6樓的數學老師出面緩頰:
「我贊成大家共同分攤~~」
「但是應依使用頻率分攤較公平~~」
「7樓以上多分攤些才合理~~」
10樓住戶不滿嗆聲:
「我家只有咱夫妻2人~~」
「你家大大小小有十幾個~~」
「應依每戶人數分攤才對~~」
大家七嘴八舌吵成一團,
各持己見互不相讓,
阿伯紅臉大怒喝道:
「通通給我閉嘴~~」
「限三日內每戶繳給我5萬~~」
「不繳者咱走著瞧~~」
「散會~~」
三日期限很快就到了,
有21戶心不甘情不願繳交,
只有1樓二戶和2樓一戶拒繳,
阿伯豁出去一狀告到法院,
經過二審定讞,
法官最後的判決是:
「應由所有區分所有權人~~」
「依據產權持分比率分攤~~」
依據該項判決,
1樓2樓因為持分比率大,
每戶應分攤約7萬元,
阿伯的12樓坪數小,
應分攤約3.5萬元,
敗訴者負責所有訴訟費用,
阿伯果然沒有白忙~~
圖:園丁攝於大漢溪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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